(續前)
(三)改善各島港埠周邊景觀及公共空間軟硬體設施,營造馬祖優質海運門戶形象
規劃興建四鄉五島浮動碼頭,提升海運服務品質。福澳港浮動碼頭工程已於99年10月完工,北竿、莒光及東引浮動碼頭、水域配置、棧埠設施、公共設施、港區交通運輸及港區維護管理等工程目前納入「馬祖港各碼頭區改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於99年9月21日委託台灣世曦工程公司評估中,並於4月8日通過期中報告審查,預定於5月底提送期未報告書,其中北竿白沙浮動碼頭可望於本年度內施作。
二、加速地籍清理,維護縣民權益
(一)依「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土地歸還或取得所有權登記審查辦法」及「土地法」規定,完成地籍測量28,261筆,公告受理申請登記,截至100年4月14日止,計21,371筆土地完成登記。
(二)清查90年至98年未登記土地,申請案件1,955筆,其中符合行政院專案會議需重行審查案件計143筆,於99年10月15日通知受理,至99年12月31日止,共計受理96件登記申請書,刻正安排期程複丈業務中。
(三)為澈底解決馬祖地區土地問題,分別於99年11月2日、100年1月4日召開「連江縣土地問題專案協調處理小組」第一、二次會議,並依會議結論針對本縣地政機關成立前已依法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者,得否適用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3條及第9條規定辦理登記疑義,報請中央釋示,同時為促成前項釋示案順利通過、由民政局長、消保官、 地政事務所主任等隨同綏生於2月24日分別拜會福建省政府薛主席及法務部部長;另於3月15日再請民政局王局長、地政事務所連主任等3人赴內政部拜會地政司長,以尋求有利之法律見解。
三、完善福利社會,建構安康家園
(一)落實兒少福利,照顧弱勢兒童
1、辦理「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服務」,99年11月至100年4月高風險個案計5案(兒少人數10名),由本府社工員持續進行關懷處遇;辦理「中低收入家庭內十八歲以下兒少自付健保費補助計畫」,補助本縣兒少22名,計170人次,以保障兒少醫療權益並減輕家庭經濟負擔;辦理「弱勢家庭緊急生活扶助計畫」。以協助遭受變故或功能不全之弱勢家庭,紓緩其經濟壓力,維持子女生活安定。
2、為照顧發展遲緩兒童,減輕家庭負擔,減少服務障礙,補助兒童及家長交通及療育費用1萬8,703元。
3、為加強管理與輔導托育機構,激勵托育機構充實與改善設施,提升托育品質,總計核發評鑑獎金及設施設備費共130萬元整。
(二)落實婦女福利,推展婦運工作
1、為加強照顧婦女福利,補助本縣特境家庭22戶其子女37位,計補助37萬3,008元
2、為鼓勵婦女生育意願,配合中央人口政策,修訂本縣婦女生產補助自治條例,補助設籍本縣出生之胎兒, 99年發放補助361萬元,100年1至3月新生兒28名,補助金額為113萬元。
3、本縣於99年2月已開始試辦婦女照顧子女津貼申請,凡設籍及實際居住本縣之婦女照顧3歲以下子女,因而未進入職場就業者,符合本試辦要點者,均可提出申請,99年11月份至100年4月份合計43位婦女提出申請,總計核發67萬元整。
(三)落實老人照顧,提供居家服務
1、為照顧失能、獨居及身障者,落實老人福利,提供居家服務,補助試辦計畫,計27名失能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提供獨居長者24小時之緊急救護通報網絡,使獨居老人安全亦能獲得適度照顧。另辦理老人送餐服續辦理馬上關懷計畫,以及早發現遭逢急迫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之民眾,發揮政府馬上關懷,提供及時經濟紓困,改善近貧工作者生活。(待續)
連江縣政府施政報告/報告人:縣長楊綏生
- 2011-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