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精進e化稅務服務,強化電子稅務環境,並落實節能減碳政策。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表示,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調帳查核案件,可於稽徵機關所定提示帳簿資料期間使用「營利事業電子帳簿上傳系統」提示帳簿資料電子檔案供查核使用,除經審核有異常項目者外,免再提示憑證供核。
該服務處說明,此項作業有四種申報類別案件不適用:一、會計師簽證申報案件。二、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申報案件。三、決算申報案件。四、清算申報案件。
該服務處進一步說明,帳簿上傳系統的上傳作業需通過身分認證,營利事業可選擇使用工商憑證、帳號密碼或代理事務所帳號密碼執行上傳。帳號密碼沿用營所稅電子申報系統之設定,已申請者,免再申請;申請帳號密碼網址:https://tax.nat.gov.tw。帳本資料每週一零時收檔,收檔前均可更正帳本資料,重新審核及上傳,已收檔帳本請採媒體或紙本方式更正。
該服務處呼籲,「營利事業電子帳簿上傳系統」省時又便利,請多加利用,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逕洽本服務處0836-25861轉201黃小姐洽詢,該服務處將竭誠為您服務。
營利事業電子帳簿上傳系統 北區國稅局:簡便快速又安心,請多加利用
- 2023-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