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資局30日舉辦飲料店禁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說明會 歡迎參加

  • 2023-04-27
 配合限塑政策擴大執行,環資局將於4月30日下午2時在南竿鄉介壽村老人活動中心二樓舉辦飲料店禁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說明會。(圖:連江縣環資局)

 配合限塑政策擴大執行,環資局將於4月30日下午2時在南竿鄉介壽村老人活動中心二樓舉辦飲料店禁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說明會。(圖:連江縣環資局)

【記者曹重偉報導】配合限塑政策擴大執行,建立民眾正確觀念,連江縣環資局將於4月30日下午2時在南竿鄉介壽村老人活動中心二樓,舉辦飲料店禁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說明會,攸關業界權益,歡迎地區飲料店家、相關業者、攤商及有興趣的民眾踴躍報名參加。

環資局說明,環保署限塑政策自91年起推行至今已超過20年,消費者行為已隨之改變,依「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規定8大類管制對象(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有店面餐飲業)不得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含杯、碗、盤、碟、餐盒、餐盒內盤)。

環保署更在111年進一步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同年7月起四大類連鎖業者應提供自備飲料杯購買飲料者5元以上價差優惠,並授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規劃提報限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之期程。

經評估,連江縣預計於明年的1月1日擴大執行,請業者務必配合政策執行以免受罰,若業者違反規定,將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限期改善仍未完成者,可按日連續處罰。

環資局表示,依照環保署限塑政策相關規範,連江縣無論是觀光旅遊或小吃美食都很興盛,但這些特點也導致一次用產品的使用量大,在國際減塑的趨勢下,塑膠飲料杯的禁用勢在必行,期許轄內飲料店家、攤商一同配合,消費者也盡量自備可重覆使用之飲料杯,降低本縣一次用塑膠垃圾的廢棄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