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幼兒園辦理幼兒團體保險辦法 縣府發布廢止

  • 2023-02-16

 【記者吳嘉榮報導】縣府111年11月29日發布廢止連江縣幼兒園辦理幼兒團體保險辦法,教育處依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3項規定,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