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福澳國內商港區域範圍公告 縣府、軍方召開協調會 獲善意回應

  • 2011-06-28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針對「馬祖福澳國內商港」港區及海域範圍公告作業,連江縣政府日前已與馬祖防衛指揮部等國軍單位召開協調會議,近期將辦理現地會勘,視會勘結果取得共識後,再辦理土地撥用,以確定港域的範圍;縣府表示,商港區域範圍內因涉及軍方土地,依商港法及相關法令規定,必須確定港域的範圍,才能由中央主管部門編列預算,加速地方的港埠建設。
 民國八十六年,行政院將馬祖福澳港指定為國內商港,並於八十七年元月一日公告福澳碼頭、白沙碼頭、青帆碼頭、猛澳碼頭及中柱碼頭訂為馬祖福澳國內商港,先期曾辦理協調作業,截至目前,尚未完成港區法定公告。
 而縣府與軍方的「馬祖福澳國內商港」土地撥用協調會議,特別於六月廿三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在國防部軍備局會議室舉行,由軍備局工程營產處處長蔡振義將軍主持,包括陸軍總部、聯合後勤指揮部、馬祖防衛指揮部、陸軍東引指揮部、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及北部地區營產處等均派員出席參加,連江縣政府則由交通局局長劉潤南帶領工務局及港務處等相關同仁與會。
 雙方會中就福澳港、青帆港及中柱港的土地撥用逐項進行廣泛討論,也獲得軍方代表的善意回應與支持。主席蔡振義將軍表示,在不影響國軍戰備防務的大前提下,近期各單位將配合地方政府展開現地會勘,取得共識後即依法辦理撥用。
 對於軍備局召開並主持協調會,國軍各單位的善意回應,支持並配合地方港埠建設,縣府也表示感謝。
 縣府表示,商港區域範圍內因涉及軍方土地,依商港法及相關法令規定,必須確定港域的範圍,才能由中央主管部門編列預算從事港埠建設。地方曾多次表達港區土地撥用之急迫需求,才由軍備局促成本次會議。
 縣府同時表示,「馬祖福澳國內商港」各項碼頭工程推展在即,商港範圍未劃定,勢將影響各項工程進度與預算經費之編列。由於地區幅員狹小面積不大,地方政府也提出未來港埠規劃的願景,希望朝集中建設統一管理共同使用的目標來努力,獲得會議主席蔡將軍的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