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佳節近 消防局持續稽查各商家販賣爆竹煙火及儲存量,確保施放安全

  • 2023-01-31
 時值春節元宵,廟宇與鄉親都施放鞭炮煙火慶祝,消防局已通知所轄各分隊持續稽查各商家是否販賣符合標識及儲存量,確保施放安全。(圖:連江縣消防局)

 時值春節元宵,廟宇與鄉親都施放鞭炮煙火慶祝,消防局已通知所轄各分隊持續稽查各商家是否販賣符合標識及儲存量,確保施放安全。(圖:連江縣消防局)

【記者曹重偉報導】時值春節元宵期間,不少廟宇與鄉親都會施放爆竹煙火慶祝,連江縣消防局已通知所轄各分隊,持續不定期稽查四鄉五島各商家是否販賣張貼符合認可標識的爆竹煙火及儲存量是否超出管制,以確保鄉親施放爆竹煙火安全。

消防局說明,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規定,業者除販賣未附加認可標示的爆竹煙火,將被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外,所販售的煙火爆竹超過管制數量,與未依規定設置安全設施,也會被罰 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另根據連江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鄉親在施放煙火時,務必要注意施放時間。平日晚上22時之後到隔天凌晨6時之前不得施放,年節或特殊節慶等經縣府公告之日期,雖得不受前項限制,但還是呼籲民眾要保持同理心,盡量不要太晚施放煙火,影響附近鄉親休息的權益。

消防局呼籲鄉親,爆竹煙火施放時有5要及5不原則,要重環保少施放、要有合格標示、要依使用說明來施放、要選適當地點來施放、要有大人陪兒童施放,不可朝人、車、建築物、易燃物丟擲或發射、不可串接、堆疊或同時大量燃放、不可將頭靠近煙火出口處點火或觀望、不可讓兒童(未滿12歲)施放飛行類、升空類及摔炮類產品、不可遺留火源,注意以上幾個要點才可以玩得安全又盡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