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公告

  • 2022-12-14

 主旨:有關「變更連江縣(南竿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主要計畫(部分風景區、近岸遊憩區及公用事業用地為港埠用地)(配合陸軍航特部兩棲偵察營外離島港勤設施新建工程)」公開展覽書一份、公開展覽圖一份,請於111年12月14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請查照辦理。

 依據:依都市計畫法第19、23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本案公開展覽期間為111年12月14日起至112年1月12日止,本案公開說明會謹訂於112年1月5日上午11時假本府2樓會議室舉行,請張貼於佈告欄,公告周知。

 公開展覽期間,如有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請依后附表格填寫,並請於公告期間屆滿後,函送本府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