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2月1日起。
範圍:濱海大道與清水路口、清水廣場區域。
(一)、清水村濱海大道與清水路口(南往北及西往東方向)。
(二)、清水村清水廣場區域。
取締方式:使用智慧分析攝影機及智慧型自動辨識違規停車科技執法設備執行,並於設備架設處周邊路段設立科技執法違規取締文字解說標誌提醒駕駛人。
注意事項:
(一)、前述文字解說標誌設置,係為提醒駕駛人前方路段已設置科技執法設備,以期駕駛人在避免受罰心理下,遵守交通規則,減少車輛通行及轉彎視線死角,進而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二)、本科技執法設備為24小時自動運行,車輛在偵測區域內停留超過3分鐘,即會自動執行違規蒐證,並將相關資料及影像傳送至警局系統後依規定逕行舉發。
(三)、本案執行路段常見違規停車態樣,如: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網狀線、公車停靠區前後10公尺及路口10公尺內)、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停車及併排停車等,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及第56條等相關規定舉發。
警局公告南竿清水村交通科技執法系統啟用 12月起
- 2022-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