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已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提早掛牌納管 112年12月31日前領牌免收規費

  • 2022-11-30
 鼓勵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公路總局放利多,112年12月31日前領牌免收450元規費。(圖:連江監理站)

 鼓勵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公路總局放利多,112年12月31日前領牌免收450元規費。(圖:連江監理站)

【記者曹重偉報導】臺北市區監理所連江監理站表示,為鼓勵全國45萬輛已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提早掛牌納管,交通部公路總局公布利多消息,將自111年11月30日起至112年底前,免徵450元牌照和行照規費。

鑑於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納管和投保強制險,是很重要的交通安全政策,站長王敦濤說明,為鼓勵已上路使用中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儘早申請掛牌,自111年11月30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使用中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完成申請掛牌車主,免收300元的牌照和150元的行照規費,總計免徵450元,鼓勵車主要把握時間投保強制險及完成掛牌納管。

監理站提醒,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掛牌納管登記,已於監理服務網建置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提供掛牌納管登記問答集、懶人包等相關資訊,歡迎上網查詢(https://www.mvdis.gov.tw/);最重要的是要記得在明年底前完成掛牌納管,才能享有免費掛牌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