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選委會:投票當日勿戴有政黨或候選人標誌口罩進場

  • 2022-11-25
 投票日在即,因不少候選人自製口罩,選委會提醒當天前往投票時,口罩上勿有政黨或候選人相關標誌、姓名、號次或競選口號等內容。(圖:連江縣選委會)

 投票日在即,因不少候選人自製口罩,選委會提醒當天前往投票時,口罩上勿有政黨或候選人相關標誌、姓名、號次或競選口號等內容。(圖:連江縣選委會)

 【記者曹重偉報導】26日為五合一大選的投票日,因為有不少候選人自製競選口罩,連江縣選舉委員會表示,因投票當日不可以從事任何競選或助選行為,戴候選人口罩恐涉及助選,應避免。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第2款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當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如有違反疑慮,可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0條第5項,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提醒民眾選舉當日盡量避免佩戴候選人口罩入場,以防觸法受罰。

 選委會說明,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與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將於26日進行投票,投票程序採「領、領、投」程序進行,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先開票,再辦理公投票開票。

 選委會提醒,首先,選民到「選舉票領票處」領取選舉票、「公投票領票處」領取公投票,領取選舉票與公投票後,再至「圈票處」圈選選舉票與公投票;圈票後,至「投票處」,分別將選舉票與公投票投入選舉票匭與公投票匭。至於開票程序,則會先辦理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選票開票,再辦理公投票開票。

 投票日於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外,若有妨害或擾亂投票之進行,或妨害民眾自由行使其投票權等不法行為,將由檢警司法機關依刑法第142條及第147條規定處理。尤其是,如於投票所30公尺內外架設手機或攝影器材,另從事選舉人或投票權人之錄影監控行為者,恐已涉嫌並構成妨害或擾亂投票罪之犯行,定會聯繫檢警司法機關予以偵辦。

 因有不少候選人自製口罩,因此投票當天若戴候選人口罩進場投票受外界關注。選委會說明,民眾佩戴口罩進入投票所,應注意公職選罷法與公投法的相關規定,例如當日不可有任何競助選活動或是有干擾選務秩序之行為,也不能勸誘或妨害他人投票,以免被檢舉而觸法。這些溫馨小提醒,包含口罩上勿有政黨或候選人相關之標誌、圖像或文字等內容、口罩上也不可以有候選人的姓名、號次,或競選口號等內容。

 關於網傳1126修憲公投通過後,18歲就可登記參選;選委會澄清,修憲複決公投將選舉權年齡門檻調降至18歲,通過後是18歲就能投票;並不是18歲馬上就能參選。因為登記為候選人的年齡門檻,還是要依憲法及法律的規定。例如,依憲法及現行法律規定,40歲才能參選總統、23歲才能參選立委與里長,並不是說只要修憲過,18歲就可以參選總統。

 選委會溫馨提醒,仍請民眾配合防疫措施佩戴口罩投票,投票日當天不可以有任何競助選活動或行為,投票進行時,請勿穿戴或標示與政黨、候選人有關之旗幟、徽章或服飾;另依公投法規定,也請勿佩戴與公投案有關的文字、符號或圖像之貼紙、服飾或其他物品等進入投票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