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使用遙控無人機執行公務應依相關規定辦理

  • 2022-11-18

【記者吳嘉榮報導】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重申使用遙控無人機執行公務,應確實依據民用航空法遙控無人機專章及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等規定辦理。線上申請:民航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https://drone.caa.gov.tw),相關資訊亦可查詢民航局網站無人機專區(https://reurl.cc/6LL8YV)。

連江縣交通旅遊局依民航局來函轉知,依據民用航空法遙控無人機專章及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第30條至第32條規定,政府機關(構)、學校及法人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者,應以數位憑證至該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平台,選擇身分登入後辦理相關事宜。未依規定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者,將由主管機關依情節及飛安影響程度進行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