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合一選舉倒數 縣選委會舉行選監檢警第1次聯繫會報

  • 2022-11-10
 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暨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選舉接近,連江縣選舉委員會召開選監檢警第一次聯繫會報。(圖/文:曹重偉)

 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暨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選舉接近,連江縣選舉委員會召開選監檢警第一次聯繫會報。(圖/文:曹重偉)

【記者曹重偉報導】今年「五合一」選舉及公民複決投票日只剩16天,連江縣選舉委員會11月9日舉行選監檢警第一次聯繫會報,會中主要討論競選活動期間及投票日當天,選監檢警間加強聯繫、協助與支援;主委張龍德表示,今年候選人競選活動期間為11月16日起至11月25日止(每日上午7時起至晚間10時止),提醒各選務人員務必提高警覺,做好各種應變措施,防止意外發生,而監檢警單位要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則,選務人員也應注意,不可為候選人輔選,嚴守公平一致立場,面對即將到來的五合一選舉;連江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晟哲也強調地檢署執法公平、公正,呼籲候選人共同維持乾淨選風。

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暨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選監檢警第一次聯繫會報昨天下午1時30分在縣府三樓會議室召開,由張龍德主持,廖晟哲、警察局長郭順德、監察小組召集人陳元利及小組委員、總幹事曾玉花等選委會委員20餘人列席參加,會中針對競選活動期間和投票日當天,選監檢警間如何加強聯繫、協助與支援進行廣泛討論交換意見。

會中通過決議包括:競選活動期間,監察小組部份由召集人配合處理選舉狀況,請隨時聯繫。各責任區監察小組委員,應於每日晚上9至10時向召集人或以電話通報當日各地選舉活動狀況,以利彙整提報。協助蒐證應力求適當及技巧,避免被誘發糾紛,予以候選人藉機造勢之機會。競選活動期間及投票日若有發現或檢舉有關妨害選舉之刑事案件,請儘速聯繫檢察官依法偵辦。

投票日當天,各責任區監察小組委員自上午8時至下午10時於轄區內重點巡視各投開票所,與各警察分駐所密切配合,以掌握各投票所狀況,有偶然事件應緊急適當處理。投票日當天所有競選活動一律禁止,責任區監察小組委員應密切防制,並通知警察分駐所蒐證人員配合到場,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規定處理。投票日請加強警車巡邏,以防制犯罪事件發生,並機動處理偶然事件。投開票所若有發生違反選罷法事件,責任區監察小組成員應儘速前往處理,並盡速通報選委會研辦,重大妨害選舉暴力、賄選案件,請聯繫駐區檢察官偵辦。投開票所若有發生火災,除由投開票所備有滅火器迅速處理外,請各投開票所直撥119消防單位馳往救火。各鄉開票統計中心,作業時間(下午4時至10時),請警力派員維持秩序與安全,以防藉故滋事。投票日違法違規主要樣態有:(1)投票日當天對投開票所附近從事宣傳品之散發及宣傳車從事廣播或將宣傳車停放於附近。(2)於有線電視台播放競選廣告。(3)投票日當日傳送簡訊、line、臉書等社群軟體從事競選活動行為。(4)將選舉票撕毀或攜出場外。

會中也針對可能發生的狀況提出模擬問題,讓與會人員討論因應,主要模擬狀況包括選務工作人員為某候選人公開站台或亮相造勢、遊行或拜票處理;關於投票日當天禁止任何競選或助選活動之規定;禁帶手機及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選舉期間候選人或政黨未親自簽名之不實文宣(黑函)處理;關於選舉期間候選人或政黨到處懸掛或豎立標語、看板、旗幟、布條等廣告物處理;有關競選活動期間,未於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0條第2項規定時間或於投票日當日散發手機簡訊或於網路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之合法性;因投票所警衛人員不足時,常以民防及義警人力支援以濟其不足,有關民防及義警人員於選務工作之定位;有關候選人之宣傳車噪音係何機關管轄及如何處理;各機關於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活動期間,不得從事任何與競選宣傳有關之活動,以免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0條及110條等規定等狀況,都有明確的規範及適法性解釋。

張龍德表示,公職人員選舉期間各級選舉委員會與檢察機關及警察機關連繫要點非常重要,大家務必詳讀銘記,尤其發生第2、第6及第7此3條之事件,務必立即通知處理,選監檢警各鄉對口聯絡電話建議帶身上,以應不時之需,選務團隊可建立成員通訊群組方便聯繫周知。關於新冠肺炎確診者是否能投票一事,國內傾向是若有人檢舉某選舉人為確診者,則須立即通報防疫單位,並依照傳染病防治法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