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執勤安全 縣警局邀請前督察長蕭惠珠宣講《警械使用條例》修正條文重點

  • 2022-10-22
 《警械使用條例》修正施行在即,縣警局請前督察長蕭惠珠至該局進行警械使用條例修正重點與實務應用課程講習,落實警察執法安全。(圖:連江縣警察局)

 《警械使用條例》修正施行在即,縣警局請前督察長蕭惠珠至該局進行警械使用條例修正重點與實務應用課程講習,落實警察執法安全。(圖:連江縣警察局)

【記者曹重偉報導】連江縣警察局14日聘請曾於該局服務之新北市警局訓練科長蕭惠珠,抵馬宣講即將施行之《警械使用條例》修正條文重點,她以故事性敘述冷冰冰的條文修正案,並佐以案例,同仁互動熱烈,全無冷場。

縣警局說明,每當警察人員執行職務使用警械,奉為圭臬的警械條例即受到社會大眾的廣泛討論。警械條例自91年修正公布以來,已超過20年,社會變遷快速,街頭鬥毆橫生,遂有109年「妨害秩序罪」的立法;惟員警執勤的環境變幻莫測,經常面臨當事人持械抗拒的危機,使用警械後又常須面臨司法訴訟。警政署遂於105年起,即參考委託研究案及舉行公聽會與民間溝通,對於警械使用不合時宜之處,進行全盤檢討修正,並順利於今年9月30日三讀通過「警械使用條例」修正案。

縣警局指出,該法修正案經行政院呈報總統公布,將付諸施行。為確保同仁遇有緊急狀況或危急生命情形,能合法、正確及適當的使用警械,14日特聘請蕭惠珠至該局進行警械使用條例修正重點與實務應用課程講習,希望能落實警察執法安全的正義。

蕭惠珠前於該局擔任督察長一職,此次答應受邀演講,主要對馬祖有著一份濃厚的情感;除解構修法的重點外,並以故事性的方式娓娓探討各縣市發生的案例,應如何正確使用警械,方能不受訟苦,全場無斷點,互動熱絡,贏得滿堂喝采。此次修法重點有四:

一、增加警械使用彈性:緊急情況時,得使用警械以外的各種物品,彈性靈活運用,以符合勤務現場實際需要。

二、設置「警械使用調查小組」:遴聘鑑識、法律、彈道、射擊、心理、精神醫學、行為科學等領域,調查警察人員使用警械致人死亡或重傷的爭議案件,以協助釐清真相。

三、使用警械賠償適用國家賠償法:對警察違反警械使用規定侵害民眾權益的賠償,適用國家賠償機制,不僅讓用槍員警免於直接面對訟累,也更能保障民眾權益。

四、使用槍械逕行射擊時機明確化:為保障自身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危急情形,得不經鳴槍警告,使用槍械逕行射擊,讓員警用槍不再遲疑,並兼顧人權之保障。

局長郭順德表示,每一件員警的警械使用,動輒得咎,且常騰聲報端。每一位同仁都是警局的重要資產,對於警械條例的修正,該局希望超前部署,聘請葉科長宣講修法重點,讓同仁及早了解,以確保執勤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