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連江縣街頭藝人即起受理登記!縣府文化處表示凡國民年滿十六歲以上(未成年者須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外籍人士需領有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合法居留證,或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核發之工作許可證,始得申請,申請期間自今年10月12日起至11月4日止,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中午12時至下午1時30分休息。聯絡窗口:0836-22393分機108,承辦人藝文推廣科沈先生。
文化處說明,為推動縣內藝文活動多元發展,鼓勵民眾參與藝文活動,促進藝術文化融入民眾生活,豐富本縣公共空間人文藝文風貌,開放街頭藝人申請登記。請於申請時間內於官網下載報名訊息及簡章,填妥申請資料及備妥檢附相關資料及證明文件,以郵寄通訊方式,並請隨附「回郵」,以掛號寄至連江縣政府文化處藝文推廣科收,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6-1號,並請註明街頭藝人申請登記報名,以郵戳為憑;資料下載雲端專區:https://reurl.cc/vWM8Xl。申請類別包括:
1、表演藝術類:於公共空間從事現場表演之音樂(不含卡拉伴唱者)、舞蹈、戲劇、傳統藝術、民俗技藝及跨界表演等類型之表演。
2、視覺藝術類:於公共空間從事現場創作之繪畫、版畫、影像錄製、攝影、雕塑、陶藝、手工藝、傳統技藝、各種多媒材創作、環境藝術等類型及其他與藝文有關工藝品。惟創作之作品限於展示用途,不得以食用為主要目的。
推動藝文活動多元發展 文化處受理連江縣街頭藝人申請登記
- 2022-10-13

推動縣內藝文活動多元發展,豐富公共空間人文藝文風貌,文化處即起受理街頭藝人申請,期限至今年11月4日止。(圖:連江縣政府文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