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近 民政處邀檢、警、戶政討論訪查通報事宜

  • 2022-10-06

 連江縣111年選舉虛設戶籍人口妨害投票,4日行政作業協調會,選務、檢警、戶政機關提報執行作業情形及討論查察通報相關事宜。(圖:連江縣政府民政處)

 連江縣111年選舉虛設戶籍人口妨害投票,4日行政作業協調會,選務、檢警、戶政機關提報執行作業情形及討論查察通報相關事宜。(圖:連江縣政府民政處)

【本報訊】選舉快到了!縣府民政處邀集檢、警、戶政討論訪查通報事宜,期達共識,以利遵循辦理,避免鄉親觸法;民政處、各鄉戶政所4日聯合溫馨提示,勿任意虛報遷徙登記投票。

縣府民政處111年連江縣五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虛設戶籍人口妨礙投票行政作業協調會議,4日下午2時在縣府3樓會議室召開,民政處長曾玉花主持,邀請連江地檢署檢察長黃元冠列席,出席有連江縣警察局、連江縣警察局刑事警察隊、連江縣政府政風處、南竿、北竿、莒光、東引鄉戶政事務所。

選舉涉及選罷法、刑法等層面較廣,並非戶籍法相關法條所能規範;會中除提報執行作業外,討論戶、警聯合稽查、勤區訪察通報等情形。

選舉勿任意虛報遷徙登記投票,民政處、各鄉戶政所聯合溫馨提示:

各位女士、先生:大家好!

首先歡迎您遷入本鄉,為維護地方選風,以及自身權益,保障免受法律制約,成為地區選舉人依選罷法第15條規定:「……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者,為公職人員選舉各該選舉區之選舉人……。」若非「虛報遷徙」(即媒體俗稱之幽靈人口),不但造成戶籍登記之不正確,亦可能觸犯刑法146條第2項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投票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戶政事務所得通報地檢署處理,故請勿任意虛報遷徙登記。

另外,戶政事務所如發現虛報遷徙登記,除應依法將當事人戶籍撤銷遷入外,並依戶籍法規定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自動申請撤銷者,處新台幣3,000元;如經戶籍人員發現者,處新台幣6,000元;被人檢舉者,處新台幣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