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1(今日新聞報導)國旅市場逐漸復甦,很多人喜歡參加的一日遊旅行,即日起開始有了新規定!行政院消保處日前審核通過交通部提報的「簡易型一日遊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經行政院核定、交通部公告後,從8月1日起上路實施,明定業者應該清楚揭露簽約地點、日期、旅遊行程、旅遊費用、消費者集合出發時間地點與最低組團人數等細節,以杜絕爭議。更重要的事,在未經消費者要求或同意情況下,業者不得臨時安排購物行程或於車上兜售。若消費者在業者安排的特定場所購買的物品,有貨價與品質不相當或瑕疵者,得於受領後1個月內,請求業者協助處理。若業者違反相關規定,經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正而不改正者,可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經再次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由於過往經常被消費者詬病被強迫帶去商店消費或在車上兜售商品的情形,這次修正也特別規定,在未經消費者要求或同意下,業者不得臨時安排購物行程或於車上兜售。若消費者在業者安排的特定場所購買的物品,有貨價與品質不相當或瑕疵者,得於受領後1個月內,請求業者協助處理。
國旅1日遊 8月起不得臨時安排購物--今日新聞
- 2022-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