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公告

  • 2022-07-20

 主旨:內政部核定「變更連江縣(北竿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主要計畫(部分住宅區、保護區為機關用地)案」自111年07月20日零時起發布實施。    

 依據:依都市計畫法第21條暨內政部111年7月7日內授營都字第1110812220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變更計畫詳見計畫書、圖(張貼本府工務處及北竿鄉公所公布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