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變更連江縣(北竿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主要計畫(部分住宅區為學校用地、部分體育場用地為學校用地及宗教專用區)」公開展覽書一份、公開展覽圖一份,請於111年6月29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請查照辦理。
依據:依都市計畫法第19、23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案公開展覽期間為111年6月29日起至111年7月28日止,本案公開說明會謹訂於111年7月11日上午11時假北竿鄉活動中心2樓舉行,請張貼於佈告欄,公告周知。
二、公開展覽期間,如有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請依后附表格填寫,並請於公告期間屆滿後,函送本府彙辦。
連江縣政府公告
- 2022-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