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上週舉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4次國家報告發表記者會,具體展現106年至109年間,我國在消除婦女歧視、提升婦女人權以及促進性別平等的重要成果。馬祖女性是馬祖重要的構成份子,馬祖女性的性別平等與權利保障等情形,是馬祖各界必須關注的議題。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CEDAW)是聯合國在1979年決議,並於1981年正式生效,全文共30條,內容詳列各項性別平等權利,是一部旨在保障婦女在政治、法律、工作、教育等各方面權利的國際公約。為落實女性權利保障,我國立法院於2011年制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共計9條,於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在馬祖早期時代,打漁靠男人,馬祖還有裹小腳的女性,女性地位和今日馬祖並不可同日而語,而在國軍駐馬後,馬祖女性地位開始有很大的改變。首先是戰地政務時期,馬祖女人和男人一樣,都要參加自衛隊,當女人都可以和男人並肩作戰,一起保家衛國時,還有什麼理由可以看輕馬祖女人。其次,在戰地政務時期,馬祖女人在經濟地位上進一步得到提高,戰地政務時期,很多馬祖婦女都會把自家整理成一個小店面做起生意,在3個阿兵哥養1個馬祖人的年代,很多馬祖女人賺得可能比打漁、公家雇員的馬祖男人還要多,透過經濟地位的獨立,進一步提升馬祖女性的社會地位。最後是戰地政務時期的保送制度,保送制度是一個公平的制度,是用分數決定,不是性別,在保送制度下,一代又一代的馬祖女孩,後來成了女醫生、女警官、女老師、女處長,馬祖女性在各個職場崗位表現十分亮眼。
在戰地政務解除後,馬祖政治更為開放、社會更加多元,馬祖性別平等得到進一步的發展,但仍有部分問題有待提升。
首先是政治方面,CEDAW第7條規定「締約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在本國政治和公眾事務中對婦女的歧視,特別應保證婦女在與男子平等的條件下」,我國2020年女性立法委員比率突破4成,為亞洲最高,相比之下,馬祖婦女擔任民意代表的比率仍算較低。
我們鼓勵馬祖女人,要勇於承擔,馬祖是大家的馬祖,不是男人的馬祖,改變馬祖最快的方式就是出來選舉,如果馬祖女性在議會達到五成比例,甚至有一天出現女縣長、女議長、女立委,相信馬祖的公共治理將會有不一樣的面貌。
其次,在社會方面,CEDAW第11條規定「締約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在就業方面對婦女的歧視,以保證她們在男女平等的基礎上享有相同的權利」,馬祖婦女在經過戰地政務時期的軍經體系後,經濟已有一定程度的獨立性,目前在馬祖女性主要的經濟弱勢族群是新住民,特別是外配部分,她們離鄉背井,對於馬祖的語言與環境並不熟悉,找到期望的工作並不容易,加上一些保守家庭擔心外配經濟獨立後,家庭地位可能會逆轉,甚至害怕她們身分證拿到之後就會跑走,因此對新住民女性完全經濟獨立有一點不放心。
我們期望公部門能加強新住民女性的職業訓練,幫助她們取得一技之長,提高家庭經濟收入,讓新住民女性增加自信,溶入馬祖社會。並且相關課程也應鼓勵配偶一起來參加,讓夫妻一起認同與成長。
馬祖女性過去已撐起馬祖半邊天,未來馬祖女力在各個領域的貢獻,將會讓馬祖變得越來越好!
社論/女力讓馬祖更好
- 2022-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