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至6月15日。
專線:(0836)22426。
▲第1階段檢附資料
1、營業場所照片(含營業場所外觀照片1張、餐廳內裝照片2張)。
2、優惠促銷方案內容。
3、食品業者登錄字號,電詢 (0836)22095衛福局李先生。
4、存摺影本。
▲第2階段檢附資料
1、大小章。
2、執行行銷方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登錄系統後進行核銷作業,檢附銀行存摺影本及行銷方案(需符合申請內容)執行證明文件、填具統一發票明細表或檢附自結營收報表(適用免開統一發票業之小規模店家)進行核銷申請,審查無誤才會撥款。請注意,未完備上述項目、內容將無法獲得補助。
經濟部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餐飲業者行銷補助 申請至6/15
- 2022-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