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嘉榮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符合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納稅義務人,國稅局自4月23日起陸續寄發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及相關書表,或以郵簡或簡訊方式通知,請納稅義務人留意收信並多利用線上登錄回復確認或繳稅,輕鬆完成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核對稅額試算通知書內容無誤,並同意以該通知書所載內容作為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資料,請於5月1日起依下列方式之一辦理回復確認或繳稅,即完成申報。
一、繳稅案件:
1、按稅額試算通知書所載應自行繳納稅額,以電子支付帳戶、行動支付工具、信用卡、委託取款轉帳、自動櫃員機(ATM)、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或至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稅款即完成報稅。
2、納稅義務人應自行繳納稅額在新台幣3萬元以下者,可持稽徵機關寄發或自行下載附條碼繳款書至統一(7-11)、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四大便利商店繳納稅款。
二、退稅及不繳不退案件:
利用線上登錄回復、書面確認、電話語音確認(退稅案件限沿用上一年度結算申報繳、退稅成功納稅義務人本人存款帳號辦理轉帳退稅者)等方式完成報稅。
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如需修改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內容(如增減扶養親屬免稅額、改採列舉扣除額、自行列舉成本費用或有其他來源所得等),為配合防疫政策,有效控管臨櫃報稅人流,減少群聚感染風險,可於5月1日起自行透過手機報稅或網路辦理110年度結算申報。如有任何稅額試算服務作業相關問題,歡迎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提供諮詢服務。
國稅局即起寄發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及相關書表
- 2022-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