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備環保杯至少折5元 環保署限塑新規7月上路--聯合報

  • 2022-04-29

 2022/04/28(聯合報報導)環保署將於111年4月28日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自今年7月1日起,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級市場,在消費者自備飲料杯購買飲料時,須提供與未自備飲料杯至少5元價差,並要求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應自112年1月1日起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以減少一次用飲料杯用量。

 環保署28日表示,今年7月1日起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級市場,在消費者自備飲料杯購買飲料時,須提供與未自備飲料杯至少5元價差,營業場所必須清楚標示「自備飲料杯省_元」或「免費借用循環杯」字樣,每字邊長至少5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