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推公有建物屋頂設太陽光電 統一招商

  • 2026-10-08
縣府推動公有建物屋頂設置光電計畫,活化閒置空間同時創造綠能收益。(圖:產發處)

縣府推動公有建物屋頂設置光電計畫,活化閒置空間同時創造綠能收益。(圖:產發處)

 【本報訊】為提升馬祖供電韌性、活化公有建物閒置空間,連江縣政府積極推動公有建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計畫,未來將由縣府產業發展處統一招商,遴選合適的光電業者進場評估及建置,透過屋頂出租創造綠能收益,增加地方財源,並兼顧建物安全與環境景觀。
 產發處表示,計畫將由產發處統籌招商,各機關學校僅需提供合適的屋頂空間,後續設備建置、維護及修繕費用均由廠商負擔,機關學校無須額外編列經費。針對民眾關心的屋頂漏水、颱風造成設備損壞等問題,將於契約中明訂施工品質、防水保固及相關責任,施工前須由專業技師進行結構鑑定,確認符合安全條件後才能施工;施工過程也須採取專業防水工法,若日後發生漏水或建物損壞,將由廠商負責修復及賠償。
 縣府指出,並非所有提報建物都能設置太陽光電設備,後續將由得標廠商逐一實地勘查,評估建物結構安全、台電線路容量及設置可行性,並考量馬祖傳統聚落景觀與環境特色,經確認符合相關條件後才會建置。至於老舊海砂屋或短期內有改建計畫的建物,將審慎評估並排除不適合設置的場所,以確保建物安全及後續使用需求。
 此外,隨著再生能源逐漸普及,縣府也提醒有意在自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備的民眾及業者,不論是自用或售電,均應於施工前依法向台電提出併網審查,並向縣府申請同意備案,依循相關程序辦理,避免因未完成申請而衍生問題。
 縣府表示,推動公有建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除可活化既有空間、增加公有資產收益,也期盼逐步提升再生能源利用效益。未來將在兼顧建物安全、電網穩定及聚落景觀的前提下,持續推動綠能發展,攜手打造安全、環保的低碳馬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