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連江縣警察局13日會同衛福局、產發處及財稅局等單位人員,針對南竿地區視聽歌唱業者進行聯合稽查,計查獲顧客未接種3劑疫苗而進入視聽營業處所7件7人,由衛福局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1項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鑒於國內疫情延燒,縣警局聯合相關單位組成防疫聯合稽查小組,並於13日實施聯合稽查,確保本縣視聽歌唱業者及顧客能落實遵守中央各項防疫政策,避免視聽歌唱業變成傳染群聚處所。
衛福局表示,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3月28日公告自4月1日至4月30日,將強化特定娛樂場所防疫作為,並維持現行口罩等防疫措施,本轄視聽歌唱業者及顧客相關防疫作為如下:
一、唱歌時,維持須戴口罩。
二、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但不得離桌進行敬酒;如離開座位,亦須戴口罩。
三、進入場所之顧客,應提供至少接種3劑疫苗證明,並落實實聯制;如有呼吸道症狀或出現發燒者,均不得進入。
四、工作人員或從業人員(含流動工作人士)皆應接種疫苗2劑且滿14天;如第2劑滿3個月者,應接種第3劑,否則不得提供服務。
五、工作人員或從業人員(含流動工作人士)即日起至4月30日須每週進行1次快篩,陰性者始得提供服務。
警察局長郭順德表示,自4月1日起,警察局將不定時與縣府相關單位組成聯合稽查小組,針對轄內四鄉五島視聽歌唱業者進行稽查,請業者及消費者確實遵守相關防疫規定,如違反防疫規定,將依嚴重特殊傳染病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移請主管機關裁罰。
縣警局展開視聽營業場所稽查 7人未打滿3劑開罰
- 2022-04-15


縣警局13日會同衛福局、產發處等人員針對南竿視聽歌唱業者進行聯合稽查,發現有未打滿3劑唱卡拉OK情事,有7人遭開罰。(圖:連江縣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