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選拔 衛福部:15日前相關資料函送審查

  • 2022-04-06

 【記者吳嘉榮報導】為表揚社會各界傑出身心障礙國民,衛福部辦理中華民國第26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選拔活動,請踴躍推薦單位內傑出身心障礙員工,或協助轉知雇主團體、事業單位及工會推薦傑出身心障礙勞工,並依選拔要點(https://reurl.cc/mG72d9)於15日前將相關資料函送衛福部審查。

 縣府民政處依衛福部及勞動部來函轉知,候選對象為中華民國境內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國民,具有下列優良事蹟或特殊貢獻之一,足為身心障礙國民楷模者,經推薦得為候選人。

 一、敦品勵行,敬業樂群,對從事社會建設,有特殊表現者。

 二、積極奮進,努力不懈,對提升工作品質,有顯著成果者。

 三、發揮專長,學以致用,對精進專業知能,有卓越成效者。

 四、充實自我,自立自強,對開拓就業領域,有具體績效者。

 五、熱心公益,回饋社會,對促進福利服務,有傑出貢獻者。

 推薦方式:

 一、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得自行推薦候選人,或轉知各級雇主團體、事業單位及工會推薦傑出身心障礙勞工,並請將相關資料函送主辦單位審查。

 二、中央文化主管機關得自行推薦傑出身心障礙文藝創作者,並請將相關資料函送主辦單位審查。

 三、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得自行推薦候選人,或轉知各級學校推薦傑出身心障礙者,並請將相關資料函送主辦單位審查。

 四、中央體育主管機關得自行推薦傑出身心障礙運動選手,並請將相關資料函送主辦單位審查。

 五、直轄市、縣(市)社政主管機關得自行推薦候選人,或轉知所轄身心障礙福利團體、公私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轄區內機關(構)推薦候選人,並請彙整所轄候選人相關資料後,函送主辦單位審查。

 六、全國性、省級身心障礙福利團體及衛福部所屬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機構得自行推薦候選人,並請將相關資料函送主辦單位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