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報族想試算 需在3月15日前申請

  • 2022-02-10

 【記者吳嘉榮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5月首次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的納稅義務人,可於2月15日至3月15日前向各地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提出書面申請,或可以利用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請適用110年度稅額試算服務。

 該局特別提醒,首報族如有扶養直系尊親屬或已成年子女者,應一併檢附該受扶養親屬具結由申請人列報為課稅年度扶養親屬同意書,並於3月18日前將受扶養親屬同意書親送或郵寄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