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爆竹煙火是民俗節慶或特定活動使用的點綴品,但若使用不當,容易造成意外事故,連江縣消防局呼籲,為降低風險,若有施放必要,應選擇具合格標示的爆竹煙火,並依照產品使用說明正確施放,確保安全。也指出民眾若發現有違法儲存、販賣、施放爆竹煙火等情事,可撥打119檢舉反映,消防局將立即派人前往取締,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農曆春節到來,為添年節熱鬧氣氛,總少不了爆竹煙火出現的身影,然因鞭炮或爆竹引發的災害事件屢見不鮮,請各位鄉親於年節期間施放爆竹煙火時,避免災害意外發生或觸犯相關法令,得不償失。
消防局為加強爆竹煙火的施放安全管理,讓民眾可以安心休閒娛樂,近日積極宣導煙火爆竹施放注意相關事項,施放時除依照產品使用說明外,應朝向空曠區域施放並注意公共安全,嚴禁朝人員、設施物等施放或其他致生危險之行為。
根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規定,爆竹煙火分類為專業爆竹煙火及一般爆竹煙火2種。專業爆竹煙火(包含俗稱的高空煙火)屬於管制品,不得於市面販售,施放前也必須取得地方主管機關許可,施放時更須遵守「專業爆竹煙火施放作業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並須由專業人員進行施放,否則將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
消防局提醒,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3條、第30條,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於兒童(12歲以下)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時,應陪同施放,否則可處新台幣3000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另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9條、第29條,不得販賣或施放未附加認可標示之一般爆竹煙火,否則可處新台幣3萬以上15萬以下罰鍰,請各位鄉親正確安全使用爆竹煙火,避免災害意外發生,大家都能安心享受農曆佳節歡樂氣氛。
加強爆竹煙火施放安全管理 消防局:選擇合格標示產品,正確施放
- 2022-01-30

春節在即,消防局提醒兒童施放爆竹煙火時,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應陪同,以維安全。(圖:連江縣消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