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嘉榮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3批退稅日期為1月20日,該局符合第3批退稅案件計4萬餘件,退稅總金額達2億餘元。
該局說明,第3批退稅對象為去年5月1日至6月30日間,辦理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為繳稅或不補不退及7月1日以後逾期申報,經國稅局核定為退稅案件。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採直撥轉帳退稅者,退稅款於1月20日直接撥入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採現金退稅者,國稅局將寄發退稅憑單,納稅人可於3月18日前持退稅憑單向指定金融機構兌領。
年前小確幸 109年度綜所稅第3批退稅20日入帳
- 2022-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