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處111年度補助文化出版品暨扶植獎勵地方藝文推廣補助、文藝工作者計畫

  • 2022-01-14
 文化處111年度連江縣政府補助文化出版品暨扶植地方藝文推廣補助、獎勵文藝工作者計畫公布。(圖:連江縣政府文化處)

 文化處111年度連江縣政府補助文化出版品暨扶植地方藝文推廣補助、獎勵文藝工作者計畫公布。(圖:連江縣政府文化處)

 【本報訊】新年伊始,文化處111年度連江縣政府補助文化出版品暨扶植地方藝文推廣補助、獎勵文藝工作者計畫公布,申請1月10日-3月7日止,申請方式送達連江縣政府文化處或郵寄馬祖南竿鄉清水村 136-1 號(郵戳為憑),相關資訊表格連江縣政府文化處-文化馬祖官網下載,聯繫(0836)22393分機108沈先生。

 ◎111年度連江縣政府文化出版品補助計畫(摘要):

 1、為鼓勵創作風氣,推廣馬祖文化及特色,特定本補助作業要點。

 2、要點所稱文化:指有關人類的知識、信仰、藝術、法律、道德、風俗、及任何其他的人所獲得的才能和習慣;要點所稱出版品:指個人或團體出版之圖書資料(冊籍、譯著、專論等)、電子出版品及其他非書資料(錄音、錄影帶等)。

 3、補助對象:不限。

 4、補助內容:主題與馬祖有關文化出版品(圖書、連續性出版品:分為全國性與地區性刊物、有聲及影像出版品、網際網路出版品)。

 ◎111年度連江縣政府扶植文化藝術工作者補助推廣、獎勵文藝工作者計畫(摘要):

 為推動藝文活動多元文化發展,獎勵藝文工作者或團體,從事有關藝文保存、創作、傳習、展演活動。

 申請資格:

 1、凡本縣內登記有案藝文團體、文化社團、協會及文史工作室或個人(本人或其父母出生地為中華民國連江縣籍)均可提出申請。

 2、為扶植文化藝術事業、輔導藝文活動並保障文化藝術工作者,鼓勵縣內文化藝術工作者(包含個人藝文工作室),積極從事藝文活動及駐點型藝文創作。

 3、設籍本縣內有文化創作潛力或在地性藝文創作之文化藝術工作者(含個人藝文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