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跳電賠償 政院消保會回函 12日召開專案會議

  • 2011-10-05
 【本報訊】縣府消費者保護中心上個月行文行政院消保會,針對台電跳電影響民眾權益一事,要求台電立即改善及訂出損害賠償、電費扣減之方案與機制等具體作為,昨天地區消保官陳奕誠表示,已接獲行政院消保會通知,十月十二日將針對馬祖台電一案進行專案會議。
 台電公司在馬祖地區供電系統故障頻繁,損及消費者權益,縣府消費者保護中心上個月行文給行政院消保會,請求中央主管機關強力介入協助、督辦,要求台電立即改善缺失及訂出損害賠償、電費扣減之方案與機制。
 消費者保護中心表示,台電除應依法負起企業經營者之法律與商業道德上之責任外,對於用戶所提出之消費爭議問題,台電亦應以企業經營者身分積極主動處理、服務消費者,使馬祖地區用戶享有與台灣地區用戶相同品質之正常穩定供電服務,此亦是請求消保會介入協助之原因。
 行政院消保會針對地區消費者保護中心的要求,昨天已電地區消保官,將於十月十二日上午九點半召開專案會議,可望對於台電馬祖區跳電所引發的消費者權益受損事件做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