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次、資源回收物品名、價購金額、 價購須知及前處理事項:
1、廢紙1元/公斤(紙箱與紙張應分開,並將紙攤開、壓平後十字捆綁;碎紙機紙請裝袋收集)。
2、廢鐵3.2元/公斤(含工程剩餘鋼筋、角鐵、廢鐵桶、舊機械、鐵製桌、椅、櫃等鐵器類;非鐵部分應先分離)。
3、白鐵16元/公斤(含工程材料、舊機械、桌椅、櫃子等;非白鐵部分應先分離)。
4、廢鋁22元/公斤(含工程材料、舊機械、桌椅、櫃子等;非鋁部分應先分離)。
5、青銅41.1元/公斤(含工程材料、舊機械、桌椅、櫃子等;非青銅部分應先分離)。
6、玻璃容器1元/公斤(應排掉剩餘物,不可斷裂或破碎並應分白色、茶色、綠色收集)。
7、鐵罐容器2元/公斤(應抽出吸管、排掉剩餘物,拉環投入罐內,將鐵罐壓縮或保持原狀均可,再裝袋收集)。
8、鋁罐容器21.6元/公斤(應抽出吸管、排掉剩餘物,並將蓋、瓶分開,壓縮或保持原狀均可,再裝袋收集)。
9、寶特瓶8.4元/公斤(應抽出吸管、排掉剩餘物,拉環投入罐內,將鋁罐壓縮或保持原狀均可,再裝袋收集)。
10、塑膠容器 4元/公斤(應抽出吸管、排掉剩餘物,並將蓋、瓶分開,壓縮或保持原狀均可,再裝袋收集)。
11、鋁箔包及紙餐盒1.3/公斤(1、將飲料喝完,吸管抽掉,再壓平收集、2、將剩飯菜倒乾淨,含殘渣者不予計價)。
12、乾電池6.6元/公斤(應乾燥裝袋收集)。
13、鉛蓄電池11元/公斤(可含電瓶水)。
14、廢輪胎0.3元/公斤(積水先倒乾)。
15、 廢電燈直管、圓管1元/支(不可斷裂或破碎)。
16、廢環境用藥容器2.4元/公斤(不得殘留藥品)。
17、廢電腦主機 60元/台(螢幕不得破裂,主機應含主機板)。
18、手機10元/台(不可拆解)。
19、筆電33元/台(不可拆解)。
20、鍵盤1.3元/台(不可拆解)。
21、電線26元/公斤。
22、大型廢家電3.6元/公斤(冷暖氣機、電冰箱、洗衣機、電視機)。
23、小型廢家電2.4元/公斤(電風扇、飲水機、吹風機、電磁爐、微波爐、電烤箱等非屬以上大型廢家電者)。
24、廢印表機12元/台(不可拆解)。
25、廢發泡塑膠1.2元/公斤(膠帶應先撕除)。
連江縣環資局委託辦理資源回收工作/價購金額+作業須知表
- 202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