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哺乳室與托兒設施,元旦起受理雇主補助申請

  • 2021-12-17

 【記者吳嘉榮報導】為鼓勵雇主設置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或措施,勞動部111年第1期受理雇主申請經費補助,期間自111年1月1日起至2月28日止,歡迎事業單位向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勞動部表示,企業提供員工托兒服務,有助於增加員工幸福感及對公司的向心力,並降低流動率,留住優秀人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規定,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雇主應提供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適當托兒措施。

 為鼓勵雇主提供前開設施,勞動部訂定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雇主設置員工哺(集)乳室最高補助新台幣2萬元。設置托兒設施(包括托嬰中心、幼兒園、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托育家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者,第1年最高經費補助300萬元,設置後或已設置者,每年最高補助50萬元。如雇主提供受僱者子女送托於托兒服務機構托兒津貼或居家式托育服務者,每年最高補助60萬元。不限事業單位規模大小,皆可申請經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