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著決定去投票 全民公投第17案至第20案明天登場

  • 2021-12-17
 縣選委會呼籲投票權人進入投票所前,瞭解各公投案主文及內容,審慎考量,進入投票所即可立即決定同意或不同意,加快圈票速度。(圖:連江縣選委會)

 縣選委會呼籲投票權人進入投票所前,瞭解各公投案主文及內容,審慎考量,進入投票所即可立即決定同意或不同意,加快圈票速度。(圖:連江縣選委會)

 【記者曹重偉報導】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第17案至第20案將於本週六(12月18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舉行投票,連江縣選舉委員會呼籲投票權人帶著決定去投票,公投不拖拍,並製作單張文宣明確列出各公民投票案主文,於臉書社群及通訊平台加強宣導,並透過網路關鍵字推播,提醒投票權人做好決定再去投票。

 選委會表示為加快投票流程,呼籲民眾在進入投票所前,先瞭解各公民投票案相關內容,事前審慎考量,進入投票所即可立即決定要投同意或不同意,以加快圈票速度。第17案至第20案主文如下:

 第17案: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

 第18案:你是否同意政府應全面禁止進口含有萊克多巴胺之乙型受體素豬隻之肉品、內臟及其相關產製品?

 第19案:你是否同意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半年內,若該期間內遇有全國性選舉時,在符合公民投票法規定之情形下,公民投票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

 第20案:您是否同意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遷離桃園大潭藻礁海岸及海域?(即北起觀音溪出海口,南至新屋溪出海口之海岸及由上述海岸最低潮線往外平行延伸五公里之海域)

 再來是8月9日之後遷籍者問題,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受疫情影響,原定8月28日投票,改定於12月18日舉行,但仍以原投票日有投票權者為限。依公投法第24條準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0條,已編入名冊之投票權人於110年8月9日(含當日)後遷出者,應在原戶籍地投票所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