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使用外勞 縣府再次祭出重罰

  • 2011-10-08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縣府民政局繼日前開罰本縣一雇主違法指派外勞後,日前再次接獲申訴一家民宿雇主指派外勞顧店之情事,再次祭出3萬元重罰,以維護本地勞工就業權益與外勞應有權利。民政局指出,目前尚有3件類似檢舉案件,已積極蒐證與訪查中,請雇主不要心存僥倖。
 民政局表示,繼九月十五日本縣某商店指派外勞顧店遭縣府開罰後,近日再次查獲某民宿業者指派外籍看護工幫忙店裡生意,經查違反就業服務法57條第3款規定,縣府已對雇主祭出新台幣3萬元重罰,並函令限期改善,若不改善將廢止招募及聘僱許可。
 該外勞於談話紀錄中表示,每天早上5點就去民宿打掃,要做到大概上午11點才休息。下午有時雇主叫我去才有去,晚上有時要做到9點才有辦法做完,那麼多房間要掃、那麼多垃圾要收,卻只有一個人,有時覺得很累、很想家,但是想起家鄉有貸款,家人都需要我寄錢回家才有飯吃,想一想只好忍耐。
 民政局鄭重表示,馬祖既以觀光立縣,各家民宿及小吃店均為觀光發展的「門面」及「先鋒」,也是所有遠道而來的貴賓們必然接觸的場所。但是當觀光客看到馬祖業者不合法指派外勞與壓榨外勞的情形,可能會產生「血汗商店」的不良印象,地區業者應具同理心來對待外勞。
 民政局重申雇主不得指派外勞從事許可外工作之堅定立場,以維護本地勞工就業權益,並避免外勞遭到勞力剝削,一經查獲將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高額罰鍰,累犯者連續開罰並立即報勞委會廢止招募及聘僱許可。一旦留下不良紀錄,未來如再請外勞將很困難。若民眾發現違法指派外勞情事,也歡迎向民政局外勞中心檢舉,電話:25022分機29,劉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