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竿示範住宅推動在經過選址聚焦後已有一致方向,但不管是選在那裡,只要是涉及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變更、公私有土地釋出相關規範等中央法令層面題,要真正走到地基開挖這一步都不是短時間可成之事。解決民間住屋需求必須多管齊下,政府部門一方面要透過都市計畫檢討制定發展藍圖,另一方面也能透過都市更新以獎勵手段在現有住宅區內促成重改建,達到逐步滿足市場需求的目標。
實現居住正義一直是現代年輕人重視的公共議題,政府鼓勵青年返鄉落地生根,除了要有產業生計的支持外,讓住者有其屋更是長住馬祖的重要條件。為了讓住宅政策落實,南竿成功推動仁愛示範住宅,也成為各島爭相倣效的案例,包括東引及北竿甚至是莒光都喊出鄉親要示範住宅的聲浪,但示範住宅推動最大的障礙點在土地取得。馬祖土地面積有限,任何一塊在都市計畫非住宅或商業區的土地要開發成住宅都必須面臨諸多法令程序;以南竿仁愛147示範住宅為例,光是計畫啟動從土地價購取得到完成都市計畫變更,前後花了8年時間,而這樣的情況放在其它離島也可能是一樣的命運。
要解決鄉親住的問題除了靠所謂的示範住宅或合宜住宅推動建案外,獎勵民間開發或許也是途徑之一,近年來南竿地區很多民間的建案將原有住宅拆除重建加高樓層,多少也舒緩了市場對住屋需求的急迫。一般民眾認知由政府推動的示範住宅會比民間自建自售的單價要便宜,主要差別是用地取得的土地成本和是否加入營利的因素,若是能透過都更自治條例的手段拉近單價差距,可能翻轉民眾對住宅售價的刻板印象。
政府獎勵民間開發還能透過另一種方式達成,那就是落實都市計畫和通盤檢討住宅區空間的擴充,一則讓原本已被劃定的住宅區的土地有更好的公共設施條件促成開發,再者讓更多非住宅區土地釋出做為住宅之用。地區各鄉島的土地運用不盡然相同,有的開發私有土地反而容易,有的就必須用到公有土地,解決住屋問題也就要因地制宜,朝最有效的方向思考才能加速落實住屋政策。
在台灣本島推動都更已有多年時間,各縣市也多有相關自治條例,制定的獎勵辦法也各有不同,馬祖要不要因地制宜的推動或調整相關法令,很值得進一步探討,總之要讓鄉親住的問題得到解決。公辦示範住宅也好、民間投資開發建案也罷,政府能做的是營造各種有利條件,多管齊下落實居住正義。
社論/舒緩住屋需求 獎勵民間開發也是一途
- 2021-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