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嘉榮報導】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原定投票日期為8月28日,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改定於12月18日舉行投票,因此投票權人仍以原投票日8月28日有投票權資格之投票權人為限,8月9日後遷籍者須返原戶籍地投票。
縣府民政處依中央選舉委員會來函轉知,依公民投票法第24條準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0條規定,已編入投票權人名冊之投票權人於8月9日(含當日)以後遷出者,仍應在原戶籍地投票所投票。中選會呼籲,民眾進入投票所前,請先瞭解各公民投票案相關內容,事前審慎考量,進入投票所即可立即決定要投同意或不同意,以加快圈票速度。
1218四大公投 中選會:8月9日後遷籍者,需回原戶籍投票
- 2021-12-08

已編入名冊之投票權人於8月9日(含當日)以後遷出者,仍應在原戶籍地投票所投票。(圖:中央選舉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