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連江縣警察局6日邀請保二總隊教官教授第一線單位主管有關拋射式電擊器之操作要領,以使警員們在遇到街頭亂鬥或商店暴力事件時,能大膽使用,提升執法效能。
警方表示,針對國內日前發生之街頭鬥毆事件,及近日思覺失調患者因超商消費造成店員傷亡之社會治安事件,均屬於對社會治安及人民的急迫危害,若能第一時間迅速有效排除,能使傷亡降至最低。
警方指出,警械使用條例為避免造成第三人傷亡或財產損失,對於槍械使用時機,均有明文規範。惟妨害秩序之街頭大亂鬥案件,聚集者眾,警械之使用,難能像電腦一樣精準,造成員警頓足不前,不敢大膽使用警械。
為符合員警實際需求,警政署將歐美各國使用之拋射式電擊器納入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並於11月訂頒使用拋射式電擊器規範,讓員警對於警械之使用多一項屏障。
由於保二總隊甫完成電擊器之射擊訓練,局長郭順德邀教官吳東憲前來,教授同仁該電擊器正確之使用方式及時機。吳東憲說,電擊器主要靠兩支電針的發射,在5公尺的距離,對目標對象發射,讓對象渾身肌肉痙攣,縮成一團,快速遏止急迫之危害。
吳東憲提醒,使用電擊器仍應符合比例原則,不得逾必要程度,且應避免射擊對象肩部以上,避免電針造成對象面部的損傷。訓練課程並由各單位正副主管實機操作,由於電擊器內的氣壓彈夾,在扣動扳機後,彈夾中的高壓氮氣迅速釋放,仍造成在場各主管不小的震撼。
郭順德表示,街鬥或重大治安事件,多由單位主管親自到場處理,遂規劃各主管參與首波訓練。維持治安的平穩,警察人員責無旁貸,電擊器訓練的目的,旨在使同仁遇到突發狀況時,能有效運用,制亂於初動。
縣警局拋射式電擊器訓練 邀保二總隊教官教授操作要領
- 2021-12-07

縣警局進行拋射式電擊器訓練,邀請保二總隊教官教授操作要領,以使警員們在遇到街頭亂鬥或商店暴力事件時能有效防制。(圖:連江縣警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