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為積極處理土地問題,連江縣政府由縣長楊綏生偕同土地相關主管赴台參加內政部專案會議,一行並於九日晚間召開會前會,共同就此次會議內政部設定議題進行討論及凝聚共識,如今年要求內政部函釋的重點,即於地政登記機關成立前,已依法完成時效取得,是否得依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9條規定,以登記機關尚未設立而視為所有人問題,先統合地方說法,以利會議中提出有效論述,爭取內政部的支持。
因應內政部解決馬祖地區土地相關問題,專案小組第三次會議將於今日召開,縣長楊綏生特別邀集相關人員召開會前會,與會人員包括立委曹爾忠、福建省政府參議侯全寶、連江縣土地問題專案小組委員鄭睿傑、連江縣議會法制室主任張龍德、民政局長王詩乾、地政課長朱林盛、連江縣地政事務所代理主任連素秋、縣府消保官陳奕誠等人,會中主要預先討論議題如下:
一、有關此次會議內政部設定議題:內政部此次會議背景源於楊縣長於今年九月四日馬總統訪馬時,陳請總統協助解決馬祖土地問題。
二、針對內政部今年七月十九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00047040號函轉法務部今年七月七日法律字第100008008號函釋,有關馬祖地區土地總登記申請人,於地政登記機關成立前,已依法完成時效取得,是否得依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9條規定,以登記機關尚未設立而視為所有人問題。
三、縣府於戰地政務期間是否為土地法所稱之地政機關、馬祖地區地政機關運作與成立、馬祖地區土地總登記開辦等之時點問題。
四、人民主張其取得時效完成之基礎事實之證明,包括上開法務部函釋所指「以迄登記完成時具有和平繼續占有事實」之問題。
五、離島建設條例第9 之4之討論。
六、安輔條例第14條之1適用之問題。
處理土地問題 縣長與相關主管先行召開會前會 今內政部召開專案會議
- 2011-10-11

為積極處理土地問題,縣府由縣長楊綏生偕同土地相關主管參加內政部專案會議,並於九日晚間先召開會前會,就此次會議內政部設定議題進行討論及凝聚共識。(圖:連江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