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內政部「解決馬祖地區土地相關問題專案小組」昨天上午召開第三次會議,縣長楊綏生親率多位主管到場參加並據理力爭;主持人省主席薛承泰表示,肯定楊縣長對解決馬祖土地問題的用心,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替民眾解決問題,連江縣政府現已提出方案,中央主管機關應當立於協助馬祖解決問題的立場,著手研擬可行之道,針對馬祖土地問題特殊性,提出專案性之相關處理解決函釋或方式。
內政部昨天上午召開解決馬祖地區土地相關問題專案小組第三次會議,由福建省政府主席薛承泰主持,中央列席官員包括內政部次長、法務部代表、內政部地政司長及該司相關主管、國防部軍備局代表、財政部國產局代表、福建省政府參議侯全寶及金門縣政府代表;縣府方面對此次會議甚為重視,由縣長楊綏生親率連江縣土地問題專案小組委員鄭睿傑、連江縣議會法制室主任張龍德、民政局長王詩乾、地政課長朱林盛、地政事務所代理主任連素秋、縣府消保官陳奕誠等人全程與會。
縣長楊綏生說明馬祖土地問題特殊性,及其不可歸責於人民的歷史背景,並語重心長表達為馬祖鄉親爭取權益的決心與堅決之立場;楊綏生指出,政府存在的價值與目的是為人民謀福祉、替民眾解決問題。而中央主管單位就法律適用上之解釋與法令之規定,當本此解決問題之方向。
而國有財產局及國防部等單位,在馬祖對於人民申請登記之案件是否予以異議,亦應該本馬祖土地問題特殊性、歷史背景產生下的問題,不可歸責於人民之精神,體察民眾於此情形下申請登記上的弱勢,對於倘有增加紛爭、與民對立之情事,國有財產局及國防部應該予以避免。
另針對內政部今年七月十九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00047040號函轉法務部今年七月七日法律字第100008008號函釋,有關馬祖地區土地總登記申請人,於地政登記機關成立前,已依法完成時效取得,是否得依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9條規定適用而視為所有人問題,請中央主管機關瞭解體悉馬祖土地問題之特殊性,做出對於馬祖有利、對於馬祖鄉親有利、對於保障馬祖土地真正所有人有利,能夠具體解決問題的解釋,包括進一步思考如何使馬祖民眾祖先已取得所有權之土地,即擁有祖遺土地之人民,即得為系爭土地原所有權人等方案進行解釋。
經與會人員充分說明,主席薛承泰決議時表示,楊縣長為馬祖的土地問題極為努力用心,積極為鄉親主張權益,已對於將來問題之解決途徑提出諸多方案面向。惟地政法規錯綜複雜,馬祖在必須遵守此一嚴謹複雜的中央法規下,楊縣長一直以來非常努力四方奔走請求協助,尋求中央的支持與認同,因此,中央主管機關更應該積極全力協助連江縣政府解決問題。
薛承泰特別指出,政府存在的目的是為人民謀福祉、替民眾解決問題,連江縣政府現已提出方案,中央主管機關應當立於協助馬祖解決問題的立場,積極任事,使問題獲得解決,並著手研擬可行之道。也請連江縣政府就國防部軍備局等提出之方案予以研究,共同討論出最適合解決問題的方案。
薛承泰最後強調,中央主管機關應該更加主動積極協助地方,對於只要能解決問題的方式,都應予以積極研究並施行,包括法律適用的解釋,不能對於地方提出的方案只有單向的拒斥而已,更應該進一步提出如何妥善處理問題的方案。請中央主管機關著手研議可否針對馬祖土地問題特殊性,提出專案性之相關處理解決函釋或方式。
薛承泰:針對土地問題特殊性 提專案解決函釋或方式
- 2011-10-12
內政部「解決馬祖地區土地相關問題專案小組」召開第三次會議,縣長楊綏生親率多位主管到場參加並據理力爭;主持人省主席薛承泰裁示中央主管機關應當立於協助馬祖解決問題的立場,針對馬祖土地問題特殊性,提出專案性之相關處理解決函釋或方式。(圖:連江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