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離島建設條例民眾申購土地服務櫃台揭牌

  • 2011-10-20
 「國軍離島建設條例民眾申購土地服務櫃台」昨正式啟動,每星期三上午八時半到十一時半有專門軍官受理申購,其他時間可洽軍備局馬祖分遣所或先撥打0836-25578洽詢。(圖/文:邱竟瑋)

 「國軍離島建設條例民眾申購土地服務櫃台」昨正式啟動,每星期三上午八時半到十一時半有專門軍官受理申購,其他時間可洽軍備局馬祖分遣所或先撥打0836-25578洽詢。(圖/文:邱竟瑋)

 【記者邱竟瑋/南竿報導】國防部表示,即日起於連江縣地政事務所成立「國軍離島建設條例民眾申購土地服務櫃台」,昨天正式揭牌啟動。每週三上午八時三十分到十一時三十分派專人受理民眾申請購回軍方於戰地政務終止前,因徵收、價購或徵購後登記為公有,土地管理機關已無使用或其實已廢棄使用的土地,服務時間至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五日法令截止。
 昨天上午,由連江縣副縣長林星寶、地政事務所代主任連素秋,與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北部地區工程營產處長李耀明、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副處長黃德琳共同主持揭牌儀式,並服務首位客戶。
 國防部指出,將秉持主動服務精神,派員在現場受理民眾依「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修正案」申請購回土地,並提供相關文件,免除民眾往返洽公的不便。民眾除親自到連江縣地政事務所「國軍離島建設條例民眾申購土地服務櫃台」,也可以逕洽軍備局馬祖分遣所辦理,同時也可以用郵寄方式洽詢,收件單位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北部地區工程營產處馬祖分遣所,馬祖南竿郵政90594-1號信箱,電話0836-25578。
 國防部進一步表示,民眾提出申購後三十天內,該部所屬馬祖分遣所將會同申購人及軍方安排土地現勘,以釐清及確認土地及地上現況,再轉送國防部審核;若經核定確認,申購人即可檢附台灣銀行的繳款證明,並經由該部辦理後續的土地所有權移轉與點交作業,最後由申購人依法向連江縣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所有權登記。國防部也將依服務成效隨時檢討改進,簡政便民。
 另有關超過一人以上申購同一塊土地怎麼辦?李耀明指出,將憑藉當初軍方徵收、價購、或徵購時的法律文件,以及民眾提供的佐證來依法辦理;而所謂「土地管理機關已無使用或事實已廢棄使用」,則是在會勘階段與民眾一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