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根據東森新聞雲報導,綠島海域僅剩7尾的龍王鯛遭蘭嶼「阿憲民宿」業者陳明憲捕殺還PO網,只因為「弟弟想知道牠有多大」。許多網友相當氣憤,將業者姓名刊登上維基百科,痛批「綠島之恥!」且傷了綠島當地其他乖乖守法的民眾業者形象,甚至有外國媒體辦起投票「殺害保育類瀕危生物應受何種懲罰?」,真的是丟臉丟到國外去。
新加坡媒體《AsiaOne》於23日報導了龍王鯛在綠島遭違法獵殺的事件,還列出了台灣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應予保育,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違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台灣之恥!外媒辦投票公審 「龍王鯛殺手該如何處置」--東森新聞雲
- 2016-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