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根據青年日報28日報導,澎湖縣政府原訂在3月1日起實施路外及路邊停車收費機制,因委外招標案流標之故,不得不喊「卡」,暫緩實施。縣府呼籲鄉親仍應養成使用者付費的觀念,珍惜公共資源,讓公有停車位能夠獲得合理公平的使用。
縣府為了改善公共車位遭長期佔用的現象,並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縣府業已訂定路外停車及路邊停車收費辦法,管理自治條例與預算並經議會審議通過,並於馬公市同和路、陽明路等路段劃設停車格,原訂3月1日開始實施,由於收費方式經參考都會區經驗,將採人工製單再由車主自行繳費,所需人力及管理均採委外經營,但招標作業無人投標,使得停車收費的方案必須暫緩實施。
委外流標 原訂3/1起路邊停車收費 澎湖急喊卡--青年日報
- 2017-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