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金門民地一甲子 法院判軍方還地--自由時報

  • 2017-08-15
 【本報訊】根據自由時報15日報導,軍方早期駐守金門時,占用陳姓地主七筆民地共一千三百多坪蓋軍營,並登記為國有,家屬在一甲子後要求返還土地,被金門縣政府駁回,打官司追討多年,最高行政法院依土地權狀申請登記書記載的界址、證人證詞等證據,昨判決軍方應還地確定。
 地主陳清流的兒子陳晚開等四十三名陳家子孫,提起訴訟指出,第五軍在一九五○年派駐金門,強占父親所有的長蘭農場蓋軍營。一九五四年,金門土地重測,地政事務所依土地使用現況,將土地分割為八筆,變更地目為雜、建、旱、林地,陳清流不知土地被分割,只登記其中一筆,其他七筆變成無主地,金門縣府代管卅年後收歸國有。
 陳清流登記的唯一一筆土地,在一九五七年被徵收,陳家子孫於二○一二年依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等規定,要求金門縣府歸還七筆土地,共一千三百卅四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