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嶼擬設景觀區 規範遊客必需任聘當地解說員--中時

  • 2018-03-16
 【本報訊】根據中時電子報16日報導,蘭嶼旅遊旺季吸引遊客量超過10萬人次,雖然造就觀光效益,卻因部分導遊或領隊不懂當地習俗而隨意介紹,嚴重傷害島上達悟族文化及觀感,為了改善觀光亂象,台東縣政府研擬畫設「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規範遊客到蘭嶼旅行必須任聘當地解說員。
 台東縣政府交通及觀光發展處副處長王國政15日在蘭嶼舉行座談會,說明畫設「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之程序。
 縣府表示,蘭嶼鄉具有特殊的自然人文景觀風貌,每年旅遊旺季吸引遊客量超過10萬人次,雖然造就當地觀光效益,卻也因為遊客眾多及「一條龍」包套式的旅行團模式,對蘭嶼造成負面影響。
 尤其部分導遊或領隊不懂當地習俗而隨意介紹,嚴重傷害達悟族文化及觀感,為謀求改善,縣府研擬畫設「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規範遊客到蘭嶼旅行必須任聘當地解說員,由他們做最完整正確的解說。
 另外,並可收取觀光保育費,不僅提升旅遊品質也增加在地就業機會,相關受益將回饋當地做為生態保育之用。
 民眾在會中正反意見都有,有部分蘭嶼鄉親質疑會影響居民目前生活方式,或增加土地使用的限制造成不便等,亦有建議是否可以僅局部畫設作為試辦。
 縣府強調,該案必須依照相關法令如原住民基本法等程序進行,在獲得大部分居民同意後才會進行相關作業,最終目標則是希望能針對目前的導覽亂象加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