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重懲非法電魚 執法人員士氣大振--中國時報

  • 2018-04-25
 【本報訊】根據中國時報25日報導,澎湖漁民許銀曹、許銘吉涉嫌非法電魚遭起訴,仍矢口否認犯案,澎湖地院分別重判1年2月及1年6個月且不得緩刑,創下澎湖首例;執法人員士氣大振奮,希望能為打擊破壞海洋生態的決心,起嚇阻之效。
 四面環海的澎湖島,賴以海為生,近年來全球氣候驟變、海洋生態汙染、大陸漁船越界捕魚猖獗等,都重重衝擊了漁業資源,漁獲量面臨枯竭危機,仍有不肖分子恣意妄為,違法毒、電、炸魚,嚴重破壞海洋生態。
 澎湖地檢署率領海巡隊、警察局、農漁局、岸巡隊等環保查緝小組於105年11月間在馬公港查獲將軍嶼籍漁船「銘吉鴻3號」涉嫌非法從事電魚。
 警方表示,嫌犯父子許銀曹、許銘吉堅決矢口否認,當場人贓並獲仍辯稱是向大陸漁船購買的漁貨;全案近日經澎湖地方法院一審宣判,重判主犯許銘吉有期徒刑1年6個月、從犯許銀曹1年2個月,均不得緩刑。
 澎湖縣農漁局執法人員鼓掌叫好,這是澎湖首例的重判非法電魚案件,顯示海洋環境保護意識受重視。農漁局仍大聲疾呼,違法電、毒、炸魚遭查獲者,依漁業法第60條規定,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籲請漁友務必遵守,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