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漁民越界金門電魚惡行重大 漁船銷毀處置--聯合報

  • 2018-06-13
 【本報訊】根據聯合報12日報導,來自廈門翔安區的2名王姓漁民,於今年3月31日共同駕乘「歐厝256號」在金門古寧頭海域使用電拖網捕魚,遭海巡隊及岸巡隊逮個正著並移送法辦,2人遭到重判,不但難逃牢獄之災,且犯罪工具「歐厝256號」漁船12日也被銷毀,市價約50萬的船,瞬間成了一堆廢鐵,還真是「偷雞不著蝕把米」。
 金門海巡隊表示,目前毒電炸魚屬萬國公罪(同毒品及販賣人奴),2名王姓漁民日前遭金門地方法院依違反漁業法分別判處拘役60日及120日,金門地檢署檢察官在12日下午指揮金門海巡隊及縣府水試所共同執行銷毀作業,整個銷毀的程序耗時2個多小時,從拉船至岸邊,再由吊車吊離等,據了解,目前港區還有20多艘靜待處理。
 金門海巡隊提到,今年度以來,共查獲越界捕撈漁船44艘,包括扣留29艘,沒入船舶處分15艘,執行罰鍰總額達新臺幣350萬元,目前仍有20多艘大陸漁船查扣在料羅港待處,將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裁罰新臺幣30萬元以上罰鍰或沒入銷毀,期以重罰遏止違規越界捕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