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8 21:05【記者張錦弘╱即時報導】立院去年11月三讀通過「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規定專為偏遠學校甄選的教師要綁約6年。教育部最近公告偏遠學校分級標準,依交通、文化、生活機能、數位環境、社會經濟條件等5大因素分為3級,各縣市最近就會公布各級學校名單,參加教師甄選者要密切注意。
教育部國教署副署長許麗娟特別提醒,要綁約6年的偏遠學校教師,只限公費分發及專為偏遠學校辦理甄選的教師,若參加教育部或各縣市的聯合教師甄選,即使最後填志願統一分發到偏遠學校,也和一般老師一樣綁約3年就能請調到非偏遠學校。
教部公告偏遠學校分三級 離島全適用 若參加各縣市聯合教師甄選 分發到偏遠學校 不在此限
根據教育部公告的「偏遠地區學校分級認定標準」,分為極度偏遠、特殊偏遠、偏遠等3級,離島地區全部適用,由教育部直接公告分級名單,例如極度偏遠包括澎湖望安鄉花嶼村、連江縣東引及莒光鄉;蘭嶼、綠島、小琉球、金門烈嶼鄉、連江縣北竿鄉等則都是特殊偏遠學校。
許麗娟說,至於台灣本島學校,則根據交通、文化等5大因素,由教育部設計出一個計量模型公式,算出各縣市、各級學校數上限,教育部已把數字函送各縣市,教育局處本月再擬出各級學校名冊報部,教育部會盡速審核,以利各縣市為偏遠地區學校辦理下學年教師甄選。
教育部也同時公告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施行細則,規定上述偏遠學校教師綁約6年,是指要在同一學校服務滿6年以上,教師因非自願超額調校或裁併校,在同一校服務不到6年,其原校及新校合計年資滿6年,才能申請介聘到非偏遠學校。
條例另規定,服務6年的年資應扣除各項留職停薪期間的年資,但育嬰或服兵役而留職停薪年資,最多採計2年。
此外,甄選偏遠學校教師及校長除原有每月3千到9千多元不等的地域加給,應給與鼓勵久任獎金。根據教育部擬的草案,未來服務滿8年且表現優良,分3級一次發給7萬、10萬、15萬元獎金;滿11年再發給11萬、15萬、22萬元;即任滿11年的極偏遠學校老師,共可領37 萬元。
偏遠學校分級標準公布 教師綁約6年但有例外--聯合報
- 2018-06-19

教育部公告偏遠地區學校分為極度偏遠、特殊偏遠、偏遠等三級,圖為被列極度偏遠的澎湖花嶼國小。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