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根據中廣新聞網19日報導,長住國外或在大陸居住及工作,或是入監服刑者,勞保局表示,不得透過職業工會加保勞保,否則除了取消加保年資外,已繳的保險費也不會退還。
勞動部19日舉行例行業務說明,勞工保險局說,由於勞工保險條例施行地區只有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除了是經公司派遣出國的勞工之外,其餘參與職業工會的勞工,只要在國外工作就不得透過職業工會加保勞保。已經遭法院判決確定,入監服刑的人,也不可以在職業工會繼續加保。
職業工會部分,則是每年若有5%到10%的會員加保不符,勞保局也將會暫停相關補助,呼籲不要存有僥倖心態。
國外就業或入監服刑者 不得參加勞保--中廣新聞網
- 2018-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