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 民眾可簽預立醫療決定-中時電子報

  • 2019-01-07
 【本報訊】根據中時電子報報導,亞洲第一部保障病人權益的專法《病人自主權利法》6日上路,年滿20歲、心智能力健全者,可在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後,先行預立醫療決定(AD)。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ACP收費上限為一小時3500元,未來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可免費進行諮商,最快將在2月初實施補助。
 《病主法》上路後,年滿20歲的民眾可至衛福部公告的77家醫療院所,進行ACP,經核章證明後,簽署AD。一旦發生特定狀況,如末期、不可逆轉的昏迷、植物人、極重度失智或其他政府公告的疾病時,可依照原先決定,選擇是否實施維持生命治療,或接受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
 ACP最高收費上限為一小時3500元,為讓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也能善終,石崇良透露,貧戶補助最快將在2月初上路。至於2至6級失能居家老人,則在6月以前實施補助。未來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與失能居家老人,都不需自費進行ACP。
 根據《病主法》規定,ACP團隊需由一名醫師、一名護理師及一名心理師或社會工作人員組成,提供意願人簽署AD的相關資訊。石崇良表示,以最高上限3500元的收費來看,平均下來一人只能分到約1000元,還未算上水電成本,院方等於賠錢進行,鼓勵民眾積極響應。
 簽署AD之後,反悔怎麼辦?石崇良表示,民眾可隨時變更AD決定。若在臨床治療時改變心意,院方需以最新的醫療決定為主。他舉例,民眾在簽署AD時若選擇拒絕維持生命治療,但在臨床上卻說「醫師救救我」,醫師就需為他急救。
 為提供便民的E化服務,衛福部已建置安寧緩和醫療、器官捐贈及預立醫療決定(AD)整合資訊系統平台,並新增「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及「器官捐贈同意、撤回同意書」自然人憑證線上簽署功能,可將簽署註記流程由平均21天縮短至3天以下,預計將有652萬人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