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遊補助4月起跑! 自由行最多獎助1500元--風傳媒

  • 2019-03-06

 2019-03-05 19:39(記者廖羿雯報導) 通部觀光局5日公布春遊補助方案,區分為自由行、團體旅遊,另外,還會獎助每縣市最高1000萬元,推廣地方特色活動。觀光局表示,為了活絡國旅,幫助地方政府推動在地觀光,今年將有3大鼓勵措施,包含1月「擴大暖冬遊」、4到6月「春遊專案」,第4季推出「常態暖冬遊」。特別的是春遊實施日期由縣市個別訂定,3月底統一公布。
 春遊補助方案原先規劃不限年齡、不限縣市,每人補助500元,搭乘台鐵、高鐵、入住星級旅館、青年遊離島,都會再加碼獎助500元。
 春遊補助分3類,縣市可自行提案
 春遊補助方案分成A、B、C案,分別對應自由行、團體旅遊和縣市自行提案活動。A案自由行旅客部分,周日到周四每房住宿補助500元,18到40歲年輕人住宿離島、和觀光局評選之40漫遊小鎮,皆可多享500元,最高可領1500元。
 以單次出遊為例,青年可選擇住宿同一地點3個晚上,比如澎湖縣湖西鄉既是經典小鎮也是離島,得分別依「自由行基本方案」、「離島」、「漫遊小鎮」申請3次500元獎助。對18到40歲年輕人而言,單次出遊住宿多日,補助最多地點就是離島的小鎮,像是澎湖湖西鄉、望安鄉、金門烈嶼鄉、馬祖北竿鄉、莒光鄉。
 團客每日住宿補助500元,周六不適用
 B案團體旅客部分,每團最少10人,每人每日住宿獎助500元,每團獎助上限3萬元,僅周六不適用。若有組團赴離島旅遊、入住星級旅館、或企業員工旅遊,每團加碼獎助上限提高到5萬元。
 C案則是縣市政府自行提案活動,凡舉辦民俗節慶、或彰顯地方特色之觀光活動,最高獎助1000萬元,詳細方案由縣市各自整合;因應今年為小鎮漫遊年,30經典小鎮和10客家小鎮若自行提案,還可獲得100萬元的行銷費補助。